永兴县便江司法所:成功调处劳动争议纠纷 有效化解古稀老人心理疙瘩
2025-10-31 08:46:59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陈葭 |          浏览量:14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31日讯(通讯员 鲍子文)近日,永兴县便江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为古稀老人解了燃眉之急,促进了家庭和谐,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9月23日下午,陈某来到永兴县便江街道人民调委会,工作人员热情接待,问起事由,陈某欲言又止,经工作人员宽慰再三,陈某消除顾虑,打开话匣:

陈某今年72岁,退休工人,退休工资2600元左右,老伴早逝,子女常年在外,患有高血压,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别人照顾,从2020年开始聘请了曹某在其家中做居家保姆,月工资1700元,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几年来,双方和睦相处,没有大的矛盾纠纷。直到今年4月份,曹某认为物价在涨,工资理应上涨,便向陈某提出涨工资事宜,陈某不同意,由此,双方因涨工资问题发生激烈争吵。隔三岔五,曹某就用甩锅砸碗,既不做饭,也不伺候陈某等方式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于万般无奈之下,陈某要求解除双方劳务合同,曹某因没有得到补偿,就在陈某家中大吵大闹,一直赖在陈某家不愿离开,搞得陈某夜不能寐。

9月24日,人民调解员来到陈某家中分别向双方调查情况,掌握了基本案情,于是召集双方现场调解。曹某提出:同意解除劳务关系,但是陈某要给予补偿;陈某提出:愿意适当补偿,曹某要搬离其家;调解员认为:双方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曹某在陈某当保姆四年多,应当视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根据民法典有关法律处理。经过调解员1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和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劳务合同,由陈某一次性补偿曹某工资、经济补偿金13800元,曹某搬离陈某家中,双方握手言和,一场持续半年之久的劳动夹杂民事纠纷的典型案例得到成功化解。

这是一起基层较为典型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此案件能案结事了,得益于完善的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机制,调解事实清晰、处理方式层层递进、调解过程公平公正;得益于人民调解机制流程指导,调解员在第一时间形成调解思路,有针对性、及时参与调解,对缓解双方对立情绪,减少分歧,行之有效,最终达到双方心理预期,使矛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纠纷随之成功化解。

责编:陈葭

一审:陈葭

二审:曹向阳

三审:楚娟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