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7月5日(含)起销售的国内航线客票,燃油附加费将下调。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
●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为人民币50元;
●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为人民币100元;
● 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 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
2026年7月5日(不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026年7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不再退还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用。
责编:李艳菊
来源:南方日报
2026年网络安全宣传周专栏
中国共产党永兴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特别报道
专栏|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专栏
专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专栏|开局八好 乘势而上
防溺水专栏
专栏|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下载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