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第12号台风“红霞”发展趋势和当前防汛形势,按照《永兴县防汛应急预案》,经县应安委会商决定:自7月25日14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防汛预案应急响应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反馈,强化防范应对处置,切实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交通设施、城镇低洼地带、中小型水库(电站)、中小河流、非煤矿山、在建工程、切坡建房点等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重要区域的巡查防守工作,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永兴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5日
责编:周恋
来源:永兴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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