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全面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备案登记工作
2026-08-13 14:41:56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王江林 |          浏览量:71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3日讯(通讯员 欧阳永强)为严格规范辖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筑牢空域安全防线,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群众人身财产安全,8月12日,永兴县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全面启动辖区无人机实名备案登记工作,通过民航平台、公安平台双重备案模式,全方位规范无人机飞行管理。

根据通告要求,从8月12日起,凡在永兴县行政区域内,个人、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所持有的微型、轻型、中小型、大型无人机,以及自制、组装、改装、具备超视距飞行能力的无人机,均需完成备案登记。

据了解,备案分为 UOM 平台实名登记与公安平台备案两个环节。持有人可下载 “UOM” APP 或登录网页端,完成账号实名认证,录入无人机 SN 码、型号、生产厂家等设备信息,获取专属二维码并粘贴在机身醒目位置。无人机发生转让、报废、失窃等情况,要及时更新平台信息。

在完成民航 UOM 平台登记后,无人机持有者还需登录 “湖南公安服务平台” 微信小程序,进入微警务板块,使用 “无人机全生命周期备案” 功能完成公安端备案,实现 “双备案”。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无人机机主务必如实填报备案信息,虚假填报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完成备案不等于可随意飞行,飞行活动必须遵守空域管理相关规定。飞行高度超过 120 米或进入管制空域,须提前在 UOM 平台申请飞行许可,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飞行作业,共同维护辖区空域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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