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解除防汛和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6-09-07 14:50:31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何文静 |          浏览量:127

各乡镇(街道),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降雨情况及后段天气形势预测,按照《永兴县防汛应急预案》和《永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县应安委会商决定:自 2026年9月7日13时00分起,解除防汛和自然灾害救助IV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县仍处于汛期,近段时间降雨时段长,总量大,请各乡镇(街道)、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灾害滞后性,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水 库(电站)、河流、非煤矿山、切坡建房点、低洼地带、公路高边 坡路段、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重要区域的巡防巡查工作,守好安全底线。同时,抓住降雨间歇有利时期,切实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整改,抓好险工险段的抢修,确保安全度汛。

永兴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责编:何文静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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