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启动永兴县自然灾害救助IV级应急响应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县应安委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为防范应对12号台风“红霞”台风对我县的影响,根据《永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县应安委决定于7月26日11时,启动永兴县自然灾害救助IV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灾情信息报送,有序有力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灾救助等各项工作。
2026年7月26日
责编:周恋
来源:永兴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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