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汛情变化,按照《永兴县防汛应急预案》的规定,经县气象、县水利、县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县应安委决定于7月27日18时00分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Ⅲ级调整为IV级。
请各地仍需保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灾害滞后性,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型水库(电站)、非煤矿山、切坡建房点、公路高边坡路段、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重要区域的巡防巡查工作,守好安全底线。同时,抓住降雨间歇有利时期,切实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整改,抓好险工险段的抢修,确保安全度汛。
永兴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责编:周恋
来源:永兴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永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特别报道
专栏|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专栏
专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专栏|开局八好 乘势而上
防溺水专栏
专栏|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专题|健康科普
下载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