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6日讯(通讯员 王杰勇 李先明)8月26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华与被告永兴县人民政府、永兴县自然资源局、永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登记及行政复议一案。永兴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王武文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在合议庭引导下,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王武文认真听取原告的诉求,并就案件作最后陈述意见。
王武文表示,出庭应诉既是履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职责,更是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检视自身工作的具体实践。永兴县人民政府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健全登记、核查、复议全链条工作机制,强化集体研判,切实防范化解行政法律风险。将进一步加强干部法治培训和业务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办事和释法答疑水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每一次政务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编:李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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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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