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兴县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抓手,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全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程序中,把好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关,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坚持双重审核机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需经过征求各方意见、集体研究审议,再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核后报送县政府,由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审批后转送司法局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核。将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核纳入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未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今年来,审核规范性文件11件,审查县政府公告、决定、会议纪要等其他涉法文件50余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40余个。
严格制定程序,提升公众参与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网上公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有效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文件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8次、听证会1次,11件规范性文件均在政府门户网征求意见。
严实备案监督,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对审核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范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并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送审报备,报备率、合法率均达100%。坚持每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做到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确保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为推进法治永兴建设奠定基础。
责编:曼文文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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